十堰以林长制为抓手,压实管护责任,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,为森林“增质”,力争实现2025年森林覆盖率74.5%,森林蓄积量1.18亿立方米。
夯实资源管护底线。加强林长巡林,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。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,实现天保工程全覆盖。落实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832万亩,公益林补偿面积1329万亩。聘请了15100名生态护林员全天候巡查管护。强化执法力度,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工作,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,形成打击整治高压态势。开展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调查监测工作,掌握全市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,为森林“增质”提供科学依据。
筑牢森林火灾防线。严格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各项防火措施。做到责任、人员、排查、管控、监测、物防、看护、预案、宣传、培训“十到位”,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、领导带班和森林火情“零”报告制度。开展森林防火、安全生产“大起底、大整改、大执法、大督查”百日攻坚行动,全面排查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。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在巡林过程中,把森林防火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督办。
把住有害生物界线。抢抓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“窗口期”,大力开展病媒防治、生物防治、药剂防治、生态防治等综合防治。全力推进病枯死松树清理。目前,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25.92万亩,清理枯死松木45.72万株,较2019年、2020年及2021年清理病枯死松木连续3年下降,防治成效明显。并及时开展松木采伐地补植补造工人作,营造混交林,增强森林生态自我修复、抵御病虫害能力。
守住保护地红线。十堰自然保护地大多分布在汉江源头、丹江口库区、黄龙库区等重要水源和生态保护流域,是森林资源的精华,成为全市乃至全国典型生态系统、珍稀濒危生物基因保护繁衍基地、自然遗迹的保护平台,成为维护一江清水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阵地。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优化保护地区划,配合“三区三线”划定,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调整工作,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46个,总面积668.56万亩,占全市国土面积18.8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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